發布時間:2017-07-20導讀
為落實2017年2月出臺的福州推動新一輪經濟創新發展十項政策中《關于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的三條措施》近日,福州市發布了《關于落實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三條措施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扶持政策,共計30條細則,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了給予新引進行業龍頭企業的落戶獎勵:由企業向長樂市商務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部門確認的證明,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由長樂市先行撥付企業落戶首期獎勵200萬元;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的三年內,長樂市根據企業年度納稅金額,依據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材料,逐年給予企業年度納稅金額的100%落戶獎勵;首期落戶獎勵和三年落戶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通知》還明確了支持園區企業大數據開發應用的落實工作:行業龍頭企業在園區內設立區域總部或子公司的,免費租用辦公場所和人才公寓;對大數據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的給予獎勵;對前百家入駐園區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免費提供網絡、工作場地、人才公寓及園區企業數據租用費用補助等。《通知》全文:
福州市關于落實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三條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福州市推動新一輪經濟創新發展十項政策的通知》(榕委發〔2017〕5號)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十項政策中“關于加快大數 據產業發展的三條措施”的落實工作,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支持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落實工作(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1.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組織申報福州市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的通知;
2.由縣(市)區經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企業申報并進行初審后,聯合推薦上報市經信委和市財政局;
3.從省財政廳認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優選庫中隨機抽取一家事務所,對申報項目年度投資金額進行專項審計;
4.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對企業申報內容進行綜合考評;
5.根據審計結果和專家評審意見提出資金安排建議,經市經信委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后并在市經信委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研究審定;
6.按照資金下撥程序,將資金下達到縣(市)區財政局,由其最終下達給企業;
具體申報流程詳見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通知。
受理單位:市經信委
二、關于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落地園區落實工作(牽頭單位:長樂市政府)
(一)給予新引進的行業龍頭企業落戶獎勵。
1.由企業向長樂市商務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部門確認的證明。其中:實際到位資本金須提供申請之日前資金到位憑證的復印件、經審計驗證并能證明資本金到位情況 的財務報表或基建報表、加蓋公章的資本金分配計劃、資本金到位說明材料等,以及有關資金用于企業在園區建設經營的承諾書;
2.長樂市商務局對相關材料初審后報長樂市政府;
3.長樂市政府牽頭、市投促局配合,成立專家組審定;
4.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由長樂市先行撥付企業落戶首期獎勵200萬元;
5.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的三年內,長樂市根據企業年度納稅金額,依據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材料,逐年給予企業年度納稅金額的100%落戶獎勵;
6.首期落戶獎勵和三年落戶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7.獎勵資金由福州市和長樂市各負擔50%,每年結算一次;
受理單位:長樂市商務局
(二)行業龍頭企業在園區內設立區域總部,免費租用辦公場所和人才公寓。
1.企業向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入園申請書等相關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入駐;
受理單位: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指揮部辦公室
2.長樂市政府牽頭,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配合,根據《長樂市鼓勵加快總部經濟發展的意見》(長政綜〔2016〕290號),組織專家組審定其是否為 行業龍頭企業的區域總部;
3.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對長樂市政府認定的行業龍頭企業在園區內設立區域總部,按照長樂市政府通知,提供規定的辦公場所和人才公寓;
受理單位: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三)行業龍頭企業在園區設立子公司,免費租用辦公場所和人才公寓。
1.設立子公司是指注冊、入駐在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的行業龍頭企業子公司;
2.企業向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入園申請書等相關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入駐;
3.長樂市政府牽頭,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配合,組織專家組審定其是否為行業龍頭企業的子公司;
4.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審定結果對落戶在園區的行業龍頭企業子公司,按照長樂市政府通知,提供規定的辦公場所和人才公寓;
受理單位: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三、關于支持園區企業大數據開發應用落實工作(牽頭單位:長樂市政府)
(一)大數據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獎勵。
1.由企業向長樂市商務局提出申請,并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2.長樂市商務局對相關材料初審后報長樂市政府;
3.長樂市政府牽頭、市經信委配合,成立專家組審定;
4.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由福州市財政局撥付獎勵資金到長樂市財政局,再由長樂市財政局撥付長樂市商務局兌現;
受理單位:長樂市商務局
(二)對前百家入駐園區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免費提供網絡、工作場地、人才公寓及園區企業數據租用費用補助。
1.企業向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入園申請書等相關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入駐;
2.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根據企業需求,按照長樂市政府通知,分別提供網絡支持、工作場地、人才公寓等;
受理單位:福州市大數據產業基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3.由企業向長樂市商務局提出申請,并提供數據租用費用票據復印件等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4.長樂市商務局對企業相關票據證明進行初審后報長樂市政府;
5.長樂市政府牽頭、市經信委配合,成立專家組審定;
6.獎勵企業名單審核明確后,由福州市財政局撥付獎勵資金到長樂市財政局,再由長樂市財政局撥付長樂市商務局兌現;
受理單位:長樂市商務局
四、其他事項
1.以上所指行業龍頭企業包括《財富》雜志發布的世界500強企業、普華永道發布的全球軟件百強企業、工信部發布的中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企業、中國互聯網協會和工信部信息中心聯合發布的中國互聯網企業百強。
2.以上扶持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福州市經信委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本文來源:福州市經信委